日本肯定列表制度及其农药残留限量标准-大蒜网
大蒜助理
您现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商务助理 > 行业法规

日本肯定列表制度及其农药残留限量标准

文章发布:中国大蒜网蒜赢天下(www.dasuan.cn)              发布时间:2010-01-10
DIV align=left>   食品中农兽药残留问题是食品安全领域的重要内容,食品中农兽药残留标准问题也是世界各国关注的热点。在日本,已登记或已设定残留标准的农兽药350种,远少于世界上使用的农兽药数(700多种)。按照日方现行规定,即使某种食品中含有未制定残留限量标准的农兽药,也可以在日本销售。/DIV> DIV align=left>   日本60%左右农产品依靠进口,对于进口食品中可能含有的这部分农兽药的监管,目前尚处于失控状态。同时进口食品和农产品中农兽药超标事件以及日本国内发现的未登记农药的违法使用问题使消费者对本国食品的安全性产生了极度不信任感。为此,日本健康、劳动与福利部(mhlw)修订了食品卫生法,并根据修订案,开始对食品中农业化学品残留物引入所谓的“肯定列表制度”(positvelistsystem)。在新的“肯定列表”制度中,日方重新设定了734种农药、兽药及饲料添加剂(其中农药498种)的数万多个最大允许残留限量标准(即“暂定标准”);对尚不能确定具体“暂定标准”的农药、兽药及饲料添加剂,设定0.01ppm的“一律标准”,一旦食品中残留物含量超过此标准,将被禁止进口或流通。同时该制度还制定了“豁免物质”名单。“肯定列表制度”与日方现行制度有较大的差别。/DIV> DIV align=left>   日本厚生劳动省于2005年6月21日,通过wto正式向我国通报了农业化学品“肯定列表”制度及为实施该制度而制定的“残留限量标准”最终草案(通报号g/sps/n/jpn/145)。日本有关部门日前表示,将在参考各方意见后于2005年11月前发布公告,并于2006年5月30日起正式实施新食品卫生法“肯定列表”制度。我国对日出口的食品和农产品占我国出口总量的30%左右,该制度一旦实行,将对我国贸易产生巨大影响。/DIV> DIV align=left>一、“肯定列表制度”的内容/DIV> DIV align=left>   日本健康、劳动与福利部于2003年5月30日发布了《食品卫生法》修正案,根据修正案第11款第1段,健康、劳动与福利部将制定食品中临时最大允许残留限量标准,也称为“暂定标准”;根据修正案第11款第3段,将制定“一律标准”,在该标准水平下残留物不太可能对人体健康产生不利影响;制定不会对人体健康造成不利影响的物质的名单(豁免物质)。日本健康、劳动与福利部分别于2003年10月、2004年8月公布了“临时最大残留限量标准”第一、二次草案,以及“统一限量标准”草案和“豁免物质”草案。在广泛征求国内外意见的基础上,2005年6月21日,日本政府正式向各wto成员通报了“临时最大残留限量标准(暂定标准)”、“统一限量标准(一律标准)”以及“豁免物质”最终草案。/DIV> DIV align=left>   在“肯定列表制度”生效以后,日本则禁止农用化学品超过一定水平且未制定最大残留限量标准的食品流通。然而,日本目前根据日本食品卫生法制定的农用化学品的现有最大残留限量标准还不能充分地覆盖国际食品法典标准和农用化学品国内登记许可标准(whl标准),这将妨碍肯定列表制度的顺利实施。因此,日本参照国际食品法典标准,对于食品中还未制定最大残留限量标准的农用化学品残留物,制定临时最大残留限量标准(不包括豁免物质),其中涉及农药的有498种,另有34种物质兼作农药和兽药,1种兼作农药和饲料添加剂,涉及食品包括一般食品、加工食品和瓶装水。/DIV> DIV align=left>   日本表示,其在制定临时最大残留限量标准时考虑到如下因素:同类食品中不同品种农作物标准之间的一致性;以相同形式代谢物残留的物质的管理;如一律标准(0101ppm)水平分析困难,使用相应于分析方法测定限值的水平作为暂行最大残留限值(mrls);制定了某些农作物低于一律标准(0.01ppm)的最大残留限值(mrls)的农药,使用制定的mrls中最低值作为暂行最大残留限值。日本制定临时最大残留限量标准亦考虑到国外标准的采用。另外,仅有现行最大残留限量标准的农药(未提出“暂定标准”的农药)等将列于“肯定列表制度”的附件中。/DIV> DIV> /DI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