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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的食品召回制度概况

文章发布:中国大蒜网蒜赢天下(www.dasuan.cn)              发布时间:2010-01-10

      1、实施主体与法律依据

      美国产品召回制度是在政府行政部门的主导下进行的。负责监管食品召回的是农业部食品安全检疫局(FSIS)、食品和药品管理局(FDA)。FSIS主要负责监督肉、禽和蛋类产品质量和缺陷产品的召回,FDA主要负责FSIS管辖以外的产品即肉、禽和蛋类制品以外食品的召回。美国食品召回的法律依据主要是:《联邦肉产品检验法》(FMIA)、《禽产品检验法》(PPIA)、《食品、药品及化妆品法》(FDCA)以及《消费者产品安全法》(CPSA)。FSIS和FDA是在法律的授权下监管食品市场,召回缺陷食品。
     2、食品召回的分级

     美国FSIS和FDA对缺陷食品可能引起的损害进行分级并以此作为依据确定食品召回的级别。美国的食品召回有三级:第一级是最严重的,消费者食用了这类产品将肯定危害身体健康甚至导致死亡;第二级是危害较轻的,消费者食用后可能不利于身体健康;第三级是一般不会有危害的,消费者食用这类食品不会引起任何不利于健康的后果,比如贴错产品标签、产品标识有错误或未能充分反映产品内容等。
      3、食品召回的步骤

      一种是企业得知产品存在缺陷,主动从市场上撤下食品;另一种是FSIS或FDA要求企业召回食品。无论哪种情况,召回都是在FSIS或FDA的监督下进行,FSIS和FDA在食品召回中发挥着关键作用。美国的食品召回遵循着严格的法律程序,其主要步骤如下:(1)企业报告。食品的生产商、进口商或经销商在发现其生产、进口或经销的食品存在关系到大众安全问题时,如食用该食品会对消费者的身体造成严重的损害、有产生损害的可能以及食品不符合相关规定等,应在掌握情况的24小时内向FSIS或FDA提交问题报告。如果FSIS或FDA得到举报,或通过诉讼案件等获悉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