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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鼓励农民购置农产品加工机械

文章发布:中国大蒜网蒜赢天下(www.dasuan.cn)              发布时间:2010-01-10

     日前,笔者在下乡期间发现,许多老年人搭乘公交车或肩挑背负地翻山越岭去打米打苞谷。与老人们座谈得知,搭车去打米打苞谷来回车费最少4元,打米加工费4元/50公斤、打苞谷加工费6元/50公斤,分别共需8元、10元。现在农村青壮年外出务工的多,这种打米打苞谷的必要体力劳动,使在家的老人、妇女感到困难,要是国家能推广小型农产品加工机械并也实行购置补贴在本寨本组或自己家里加工就方便了。

  为此,笔者走访了永顺县农机部门和一些农机具销售商。县农机部门有关人员说:“近几年来,国家将农业生产耕作、栽插、灌溉、收割、运输等机具购置纳入了补贴范围,极大地提高了农民购机积极性,加速了农业机械化进程,解放了农村劳动力,提高了生产效率。以永顺县为例,2003-2007年,全县共争取发放财政购机补贴资金179万元,拉动农民自主投入购机资金1034万元,全县机械化作业水平达到25.5%。”据永顺县永兴农机机电经营部负责人反映,现有一种集打米、打苞谷、磨粉于一体的家用组合米机很适合农民朋友单家购置使用。每台价格700余元,每个小时可打米或苞谷350余斤,每小时耗电仅2.2度左右,很实用、经济。

  山区农村由于交通不便,农户居住分散,农产品加工难,要解决这个问题,在山区可多推广小型户用的加工农机具。若国家能将农产品加工机械纳入补贴范围,不但能让广大农民朋友从购机中获得补贴直接受益,也能有效地提高农民朋友购机积极性,加速实现山区农民的脱贫致富步伐。

  笔者认为,基层有关职能部门对此应引起高度重视,倾听农民心声,掌握农民需求的加工机械目录,积极向上级职能部门申请,争取将适宜山区农民开展农产品加工的机械购置纳入国家补贴范围,从而加快新农村建设的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