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到大蒜,人们再熟悉不过了,日常料理中葱、姜、蒜可谓是最重要的调味品,而其食疗和药用价值也越来越被重视。记者昨日从大连市标准化信息中心了解到,2010年6月,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标准委联合发布了《大蒜 冷藏》(GB/T 24700-2010),该标准已于2011年1月1日正式实施。
据介绍,大蒜的保存需要适宜的条件,如果保存不当,会迅速抽芽而消耗所贮存的营养物质,肉质会变空、变干。经研究发现,适宜的冷藏条件可使大蒜在一段时间内保持新鲜状态。《大蒜冷藏》(GB/T 24700-2010)标准规定,冷藏用大蒜应选择适合长期贮藏的品种,并应具备洁净、干燥、完整;紧实、成熟、无发芽;外皮干燥、完好;田间和贮藏期间未受虫害侵染;无日晒伤或冷害;无异味的商品质量特性。符合以上条件的大蒜经预处理、包装后,入库贮藏。冷藏温度选择在0℃,温度波动幅度控制在±0.5℃,相对湿度控制在65%~75%,冷藏期限一般为130天~220天,具体情况根据栽培品种和栽培方法不同为定。此外,标准还规定,经溴化甲烷消毒处理的蒜头只允许作种子使用。贮存入库时,除洋葱外,大蒜不应与其他产品一起贮藏。
该标准的实施,将进一步规范大蒜冷藏企业的生产。消费者日常贮存大蒜也可以参考标准的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