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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保财险拒赔大蒜败诉

文章发布:中国大蒜网蒜赢天下(www.dasuan.cn)              发布时间:2011-02-17

  一车大蒜着了火,可保险条款中规定蔬菜不在保险范围内。大蒜算不算蔬菜?日前,在鱼台县人民法院宣判的一场官司中,汉语词典派上了大用场。

  2009年,鱼台居民申军(化名)购置一辆大货车,并在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鱼台分公司投保了公路货物运输保险等一系列保险。去年7月5日,申军为鱼台县某物流公司运输24吨大蒜时,货车因线路老化起火,一车大蒜化为灰烬,造成损失3.8万余元。

  事后,申军向保险公司索赔2万元,却遭到拒绝。保险公司拒赔的理由是《公路货物运输保险条款》中规定,蔬菜、水果、活牲畜、禽鱼类和其他动物不在保险货物范围内。保险公司认为,大蒜属于蔬菜,所以不能赔偿。

  法院参照《现代汉语词典》中对大蒜的解释:多年生草本植物,花白色带紫,叶子和花轴嫩时可以做菜。地下鳞茎味道辣,有刺激性气味,可以做调味品,也可入药。而原告拉载的蒜头即为大蒜的地下鳞茎,所以不是蔬菜,而是调味品。 2010年12月7日,鱼台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决申军胜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