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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绿豆涨价不能止于"揪元凶"

文章发布:中国大蒜网蒜赢天下(www.dasuan.cn)              发布时间:2010-07-10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部、国家工商总局已作出决定,吉林玉米中心批发市场有限公司等多家企业因去年10月召集国内16个省区市上百家绿豆经销企业开会,串通涨价、哄抬绿豆价格,被价格主管处以30万元至100万元不等的处罚。这表明,对哄抬农副产品价格的行为,国家三部委是不心慈手软的。之前,国家发改委曾发出过“零容忍不实物价”的声音(见《中国青年报》2010年6月9日)。令人玩味的是,这厢国家发改委对绿豆涨价元凶进行处罚,那厢又见绿豆涨价。媒体云,7月8日洮南杂粮杂豆市场绿豆价格仍为8元,比10天前还高出2元(见《财经日报》2010年7月9日)。这说明,靠处罚止不了绿豆等农副产品涨价。

  “恶炒农副产品”是频频见诸报端的一个词汇,也是久违了的一个词儿。面对“恶炒农副产品”,人们自然而然把之与计划经济时期专有名词“投机倒把”联在一起,甚至有“恶炒农副产品”就是往昔“打击农副产品投机倒把”的翻版之嫌。

  但监管农副产品价格,人们似乎更多寄望于打击“哄抬价格”。前段时间,大蒜、蔬菜、绿豆等农副产品,以及三七等中药材价格大幅上涨。大蒜等商品半年之内价格甚至涨了10倍,涨幅之大令人咋舌。大蒜、绿豆之类的农副产品与水果之类的产品一样,是早已放开经营的。农民种植何种产品,全是由他们根据市场行情的抉择,也是农民的权利。改革开放赋予农民种植自主权,数十年来,各地农村农民们根据自己的实际,在种植问题上,各显神通,这充分彰显市场经济的威力。

  当然,农副产品种植离不开农副产品的推销。活跃在各地的商贩收购农副产品既是法律允许的事,也是搞活经济的必然途径。在这个过程中,一些有眼光有实力有一定经营网络的商人,突击收购高价转卖某些农副产品应看作是他们的经营手段,这在世界各国是允许的,不应视作是“恶炒”行为。一旦列入“恶炒”之列,就得进行查处打击罚款,其产生的社会影响恐怕不是正面的,而是负面的。

  比如,就大蒜和绿豆而言。这些农产品只在北方某些地方成常见菜,但在南方诸多地方只是调味品,即使其身价10倍乃至百倍涨,无法影响公众正常生活,更难以影响社会稳定。5月28日,农业部市场与经济信息司巡视员隋鹏飞在农业部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大蒜、绿豆等农产品较易成为市场炒作对象,但不会传导至大宗产品上。在农产品市场领域,国家有完备的市场调控体系和监管能力。游资炒作不是近期大蒜、绿豆等农产品价格上涨的主要原因。这个说法是有依据的。

  应该说,不管何种农副产品,其价格走势总是与市场价格规律息息相关的。一旦市场缺乏需求动力,其高价恐怕不会长久的。要使市场正常运作,政府之手的价格监管调控不可或缺,这是克服市场失灵的必然要求。比如,绿豆产量减少,去年部分地区干旱非常严重,全国产量减少了13万多吨;另外,绿豆出口增加,2009年我国绿豆出口27万多吨,同比增加了13万多吨,同时进口却减少了7万多吨,这样市场价格就会上升。对农副产品可借鉴国外克服市场失灵、实行价格规制的经验,适时启动农产品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包括提价申报和调价备案,及时把握农产品价格变化趋势,对农产品市场运行情况进行预警预报。可惜时下人们对政府如何监管市场和如何运用市场调剂无动于衷,只是简单重拾往昔“打击投机倒把”的牙慧,实在令人不得而解。

  面对“囤积居奇”现象,关键在基层官员分清什么是“恶炒”,什么是市场经济本来要义,勿混为一谈;更要把握市场变化趋势,用市场经济调整价格,达到活而不乱,管好而不管死的目的。